各校(院)级重点学科及依托学院:
为强化对重点学科建设的目标管理,确保我校各级重点学科取得预期建设成效,特要求各重点学科填报“2017年度建设计划任务书”(以下简称“计划任务书”,具体见附件),现就有关填报要求通知如下:
1.“计划任务书”是学校重点学科建设、考核的重要依据。各重点学科要结合学校及学院“十三五”规划及立项建设计划任务书,认真分析本学科建设现状,进一步明确本学科的年度建设目标、思路和具体措施,认真填写“计划任务书”。“计划任务书”的各项建设目标应不低于上年度本学科实际完成的指标。
2.各类重点学科要高度重视“计划任务书”的填报工作,对“计划任务书”填报内容进行充分研究论证,实事求是地填写,确保年度建设计划真实、完整、科学合理。
3.“计划任务书”应根据学科相应类别相应栏目要求,用简明扼要的文字和有代表性的数据有重点的逐条填写,不要随意增加内容。填写内容要求使用默认字体和字号。
请各相关学科将“计划任务书”纸质版一式二份于4月10日前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(机械楼203室),同时报送电子文档。
联系人:刘洞波,联系电话:58683318;联系地址:机械楼203
附件:1.《关于聘任校、院级重点学科学科带头人、学术带头人及学术骨干的通知》(校教字[2016]36号)
2.2017年度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
3.《湖南工程学院学科带头人、学术带头人及学术骨干选拔与管理办法》(校教字[2016] 28号)
学科建设办公室
2017年3月20日
附件1:校教字{2016] 36号关于聘任校、院级重点学科学科带头人、学术带头人及学术骨干的通知.pdf
附件2:2017年度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.doc
附件3:校教字[2016] 28号湖南工程学院学科带头人、学术带头人及学术骨干选拔与管理办法.pdf